湖南公布一批涉疫物资违法案例 有药品售价涨幅达56.3%
中新网长沙12月19日电(向一鹏)为做好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,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,近期,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对涉疫药品用品生产流通企业、线上药品销售商、线下终端零售药店及中药材交易市场等相关经营主体开展巡查检查,严厉打击囤积居奇、哄抬价格、不明码标价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。
截至目前,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.6万人次,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.2万家次,发放提醒告诫函1.2万份,受理价格投诉203起,责令整改不规范价格行为11起,立案查办价格案件7起。
12月13日,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,对通道侗族自治县某某堂大药房进行执法检查。经查,12月6日起,该药房将连花清瘟胶囊(规格:0.35g*24粒/盒)销售价格由16元/盒上涨至25元/盒,涨幅高达56.3%。该药房在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,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,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。对此,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,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。
12月15日,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涉疫物资市场巡查,发现娄底市某健康药房在销售“连翘”“金银花”“板蓝根”等涉疫相关中药材时未按要求明码标价,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。目前,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已固定证据,责令立即改正并将立案调查。
部分经营主体还存在强制搭售行为。12月12日,株洲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,对某某大药房株洲滨江西路店进行执法检查。该局发现该药店在销售布洛芬混悬液(美林)时,强制搭售其他药品,将布洛芬混悬液(美林)、抗病毒口服液(东盛)、小柴胡颗粒三种药品打包捆绑销售,变相大幅提高药品价格,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。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,并于12月14日立案调查,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。
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将继续扎实做好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工作,深挖案源线索,及时打击价格违法行为,形成高压态势,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稳定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。(完)
免责声明:本文为转载,非本网原创内容,不代表本网观点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
-
工信部召开制造业企业座谈会 要用心用情当好制造业企业的“娘家人”
中新网7月6日电 据“工信微报”微信公众号消息,7月6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、部长金壮龙主持召开制造业企业座谈会,认真听取企业 [详细] -
探访新型复兴号动车组列车:体验“智能”与“速度”
中新网兰州7月6日电 (戴文昌 田鹏鹤)7月初,记者在兰州西站探访了“智能”CR400AF-Z新型复兴号动车组列车,“复兴号”三个金色大字非 [详细] -
新一轮汽车出口竞速 头部车企加码角逐海外市场
上汽、广汽、比亚迪领跑 新一轮汽车出口竞速 头部车企加码角逐海外市场 刚过去的6月底,广汽埃安正式官宣进军泰国市场;7月5 [详细] -
经济观察:消费投诉信息公示,是监督也是鞭策
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公布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意见稿)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 [详细] -
7死、7伤!蓄意瞒报的弘霖煤矿,曾多次被指有安全风险
中新网7月6日电 7月5日,“阜新宣传”公布了阜新市查处一起煤矿事故瞒报案件的通报,阜新弘霖煤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7人死亡、7人轻 [详细]